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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世安:“街影”存廢續聽意見
Wednesday, 27 August 2014 00:00

 

  第四任特首候選人崔世安提議取消“街影條例”,社會有不同意見,質疑不少。崔世安與第二界別選委座談前向傳媒強調,取消“街影”不等於可隨意放寬樓宇高度,社會是否同意可充分反映意見,相關提議也要得社會支持及過立法會。希望下屆政府能完成澳門總體及各分區規劃,更好規範各區樓宇高度。昨晚崔世安競選辦公室再發新聞稿補充,稱對於有意見倡修訂建築條例,例如“街影”,須待“城規法”有關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全面實施後,政府才具條件啟動修訂的諮詢工作。
 
 
    三法生效解裁量權
 
    地產建築界認為“街影條例”不合時宜,近年多番促請政府修訂。崔世安日前與選委座談,建議修法取消“街影”引發爭議,社會憂心香港的負面教訓在澳門複製。崔世安昨日解釋,“街影條例”在《都市建築總章程》中,章程的修訂及諮詢已有一段長時間,現已進入技術篇。將來的修訂須配合三月一日同時生效的“城規法”、“文遺法”及“土地法”,此三法可解除過去政府自由裁量權問題,希望下屆政府能盡快啟動及完成修訂。
 
    他指出,過去“街影條例”執行情況不一,故社會對修訂或取消有不同意見。他個人同意取消,但要得社會支持,過程需公開諮詢。強調在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的過程中,是否取消“街影”需繼續聽社會意見,獲支持後再向立法會提案。
 
    項目經城規會討論
 
    就取消“街影條例”,社會最怕超高樓、屏風樓、牙籤樓應運而生,世遺城市變石屎森林,日照、通風變差影響公共衛生及健康,與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定位及宜居城市目標背道而馳。崔世安說,倘若取消“街影”,都不等於可隨意放高,社會不用擔心。希望下屆政府能盡快啟動,並完成“城規法”所規定的澳門總體規劃、各分區規劃的制訂,特別分區規劃要定好,以便更好範規樓宇高度,往後毋須擔心自由裁量權問題,亦毋須行政長官批示去處理樓高問題。另外往後每個項目都得經“城規會”討論,更體現宜居目的,“我認為,應加大力量推進規劃制訂,唔係我話取消街影就放高,大家唔使擔心,七十六度呢啲唔保護得到。”無論如何必須跟足三大法。
 
    崔世安稱,今屆政府盡了很大努力去制訂三大法,特別是“文遺法”,因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遺很關心CD區的高度限制、視覺景觀會否受影響,該區必須要符合相關國際規定及受定期檢視,否則影響澳門歷史城區在世遺名錄中的地位,特區政府不希望歷史城區被放入瀕危名單中。他重申,南灣CD區、青洲、氹北等地區若能發展是好事,但並非要建很多高層樓宇,全部要依法而行。上述各區在三月一日前無批出任何項目,即趕尾班車。(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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