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_mageia

  • Wide screen resolution
  • Decrease font size
  • Default font size
You are here: 主 頁
「地產興衰對澳門社會及經濟的影響」座談會-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 PDF Print E-mail
Friday, 05 April 2024 07:03

「地產興衰對澳門社會及經濟的影響」座談會

2024年3月11日

面對近年本澳樓市交投持續萎縮,澳門地產業總商會、澳門地產發展商會、世界不動產聯盟中國澳門分會、澳門地產業經紀協會、中原地產、第一太平戴維、仲量聯行、利嘉閣地產聯合主辦的『地產興衰對澳門社會及經濟的影響』座談會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正『中華總商會』四樓何賢先生紀念堂,舉行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

市場事市場解決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從市場經濟的「3大基石」保障私樓、自由選擇、自由貿易角度,分析澳門樓市「辣招」的存廢問題。他認為,特別印花稅、取得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的存在均不符合自由市場原則,同時不利於促進本澳經濟繁榮及融入灣區發展,強調「市場的事,市場解決」。

澳門地產業總商會理事長葉建華

葉建華引述著名華人經濟學家張五常教授對完整的私有產權列出的3個條件獨自使用權、自由轉讓權、享有所得權。他認為,在特別印花稅下,業主首年內出售需繳納20%稅款,兩年內則繳納10%稅款。業主未能自由轉讓物業,是削弱上述私產第二個條件「自由轉讓權」。倘若業主家中有成員出現危疾,或公司出現財政困難需要套現物業,挽救公司及保障員工生計,再需額外繳約20%稅款,無疑是雪上加霜。

他指,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Milton Friedman(米爾頓.弗里德曼)曾論述過如何能促進經濟繁榮及保障市民擁有自由選擇權利的重要性。在現時取得印花稅下,市民買第三套房需繳納10%額外稅,削弱了市民自由選擇置業多寡的權利。他認為,市民有選擇宗教、學科、職業、儲蓄、投資的自由,市民選擇購置第三套房收租養老,不願向政府伸手取福利,卻要額外付稅,也是對私有產權第三個條件「享有所得權」的削弱。

灣區人員互相流動大勢所趨

葉建華又從自由貿易角度分析,政府鼓勵澳人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北上工作、生活、置業,也歡迎內地旅客來澳休閒消費,區內人員互相流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乃是大勢所趨。但在現時買家印花稅下,外地人買樓需多付10%稅款。需要考慮到,若外地人來澳投資開辦企業,難免有購置物業自住及作員工宿舍的需求,也會在澳門消費,從而帶動本澳經濟、增加澳人就業機會。在自由貿易及大灣區區域合作的前提下,外地人置業還需額外付稅款顯得不合情、不合理。

他認為,香港、澳門一直奉行簡單低稅制原則,但是偏偏就在房地產偏離此原則,實行複雜高稅制。港府全面「撤辣」,讓房地產重回自由市場,澳門也應盡快全面撤銷上述的不合理稅種。

他最後強調指,政府同時應把按揭成數審批決定權交還給銀行,「市場的事,市場解決」。